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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 2022-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月18日在廊坊市安次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贺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安次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市检察工作推进会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来认识和推进,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涉黑恶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领办的办案组模式,建立侦查介入、捕诉合一、联席会议、检监协作等办案机制;强化一案三查,坚持刀刃向内,深挖战果。全年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7件27人,追捕1件1人;起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1件13人;依法对刁某某等10人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成功打掉一个以“仙人跳”手段进行抢劫、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排查涉黑恶案件线索14件,移送“保护伞”案件线索2件。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辖区发展和建设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年依法批准逮捕197件246人,提起公诉314件411人。保持对“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放火、涉枪、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严惩聚众斗殴、妨害公务、涉毒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慎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公交站虐童案”和主要针对中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金额825万元),其中“公交站虐童案”被评为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优秀典型案例。

(三)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全年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2人,其中监察委移送1人。与监察委建立工作衔接机制,保障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规范衔接。提前介入了安次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提出了明确的调查意见和取证方向。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后,未经退回补充调查,提起公诉后,获法院有罪判决。

(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主张以温和方式依法办案,体现法律的温度,因无逮捕必要不批捕14人,情节轻微不起诉3人;认真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不批捕3人,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对8名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五)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检察长接访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47件,实现全年无涉检进京赴省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以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依托“检校共建”、“木兰有约”、宪法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村街、进企业,组织宣传活动30场,受众8000余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强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和法律文书公开,努力让办案成为最好的普法,成为社会最好的风尚导向。

二、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依托《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的实施意见》,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结合点,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集中办理了“滨海大宗邮币卡”系列专案、“蝶蓓蕾”传销案、“武威利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惠普”商标侵权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对侵犯“惠普”商标权情节特别严重的两个印刷单位追加提起公诉。

(二)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惩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对办案中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走好“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专项司法帮扶救助工作,重点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认真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帮助仇庄乡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

(三)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开展涉酸企业排查整治“雷霆2018”专项行动和打击涉气违法犯罪“蓝天行动”。联合环保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污染环境犯罪,严厉打击滥伐林木、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破坏耕地等犯罪,提起公诉4人,监督公安立案1件。服务保障“三件大事”,集中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核查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卷宗341册,发现问题线索106件。

(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深入落实高检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检察院与工商联、非公经济主体联席会议机制;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保护力度,起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件5人(假冒注册商标罪);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到龙河高新区进行调研、走访10次。

(五)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区两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牵头与食药监、国土、环保等9家行政单位会签《关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建立了工作衔接机制;对全区行政单位、企业近300人进行公益诉讼授课、普法宣传。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立案21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件,对1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对修缮廊坊烈士陵园,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三、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切实保障公正司法,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81人,不起诉3人;对10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份,均纠正到位;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14人;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漏罪14人。对侦查机关移送的38件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的2件瑕疵证据提出纠正意见。加强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筛查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卷宗200余册,监督立案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10份刑事裁判文书,向区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并获裁定更正;完善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常态化监督机制,全年列席讨论案件29人次。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9名在押人员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名犯罪嫌疑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其中牛某某交通肇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全区252名在矫人员实行监督,向辖区司法所制发检察建议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全部被采纳并纠正;对2名违反在矫规定人员,及时向法院申请,法院作出撤销缓刑裁定。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活动,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626件,涉及财产金额1204万元,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全部被采纳并整改。

(三)强化民行诉讼监督

1起已生效的民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再审裁定;对2起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瑕疵的案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向怠于履职的行政单位,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

(一)坚持政治建检,突出抓好干警政治素质的提高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检察长讲党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把党委和上级的工作部署传递到每一名干警。坚持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4次,区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8次,全区书面通报表扬1次。

(二)坚持业务兴检,突出抓好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

坚持内部挖潜提升素质,依托“政法大讲堂”、“检察讲堂”等载体,以检察官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形式,组织年轻干警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和研讨,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实训20余次。坚持带着问题走出去学,到北京、福建、张家口先进院专题学习考察。坚持紧跟法律新要求集中学,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召开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20余次,确保了法律知识及时更新。

(三)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党性教育的必修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政治性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和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心、守底线。落实市院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立行立改、整改到位。运用《检察人员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办法》,对个别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四)坚持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要求完成了人员转隶、编制资产划转工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对现有检察人员实行分类定岗,组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组模式;贯彻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五、深入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全面提高办案质量,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自觉接受人大法定、政协民主监督

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就公益诉讼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2起案件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进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检察工作座谈会,联系走访代表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检务公开,强化内部自我监督

公开程序性信息696件、重要案件信息2件、法律文书248份,主动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36人次。通过对全年办结的511件案件进行结案审查和质量评查,督促干警严格司法,规范办案,实现对案件质量的监督。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列席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等形式,实现对办案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监督

开展“媒体走进检察院”活动,邀请12家媒体记者走进我院,深入了解检察工作。结合检察工作,推出“小陈说法”,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依托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持续宣传、报道检察工作。在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发布信息60条,推送微信850条,微博240条。

各位代表,2018年,安次检察工作亮点频出,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得到上级检察院充分认可,办理的两起案件受省级以上表彰,院集体受表彰3次,3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3名同志受到区级表彰,1名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安次区检察院向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意识到我们的机构设置还不够科学,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我们的办案力量还不够充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不够扎实,办理新型案件能力略显不足。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一是准确把握社会治理新的阶段性特点,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构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的检察监督新格局,着力推进司法公正。

三是着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案力度,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以检察改革为契机,合理配置检察资源,细化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在重点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着力培养一批领军型人才。

五是深入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坚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市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实现强区新城、美丽安次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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