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 2022-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1月11日在廊坊市安次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贺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依法履行刑事办案职能,积极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4人,起诉13人。办理刘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扫黑办专刊转发。坚持打实打准,检察长带头办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出庭公诉辖区首例未成年人涉恶犯罪集团案。全年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传5次,对重点行业领域行政部门干部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题培训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全年批准逮捕251人,起诉450人。依法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33人;起诉“法轮功”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4人;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3人;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6人;起诉“两抢一盗”及诈骗、敲诈勒索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72人;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1人。落实检监衔接机制,依法起诉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3件20人。

(三)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

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5人,起诉17件38人。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援助、档案封存、亲职教育特殊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4人次,封存犯罪记录13人次,对4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其重返校园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长集中宣讲“一号检察建议”团区委会签《关于构建未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走进中小学法治课;联合区教体局共同开展寄宿制学校校园安全专项检查,扎实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办理“黄赌毒”等社会顽症案件7件20人,办理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案件8件9人;对办案中发现的网约车管理漏洞、校园安全隐患、城中村违法犯罪多发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份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因无逮捕必要不批捕19人,情节轻微不起诉2。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46件群众来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年无涉检进京、赴省非访。传递检察温情,主动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周某某家庭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6万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典型案例拍摄的保护知识产权普法微电影《守护你的拥有》被最高检正义网、省、市检察院转发,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组织法制宣传活动10余次,受众4000余人。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建设新时代强区新城、美丽安次

(一)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扎实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举措,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批准逮捕7人,起诉5人主动适应民营企业发展司法需求,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开通服务民营企业家绿色通道,构建快速办理、预防保护于一体的服务保障体系,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积极对接企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20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

(二)持续打赢“三大攻坚战”

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依法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非法经营等案件8件13人。对涉案2.7亿元的“家合广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涉案1.8亿元的港升“美丽缇香”非法经营案依法提起公诉,努力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帮扶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高质量脱贫;连续三年走进村街、社区,开展助力脱贫写春联、赠春联活动;开展后进村帮扶,资助村街修缮道路,村民出行更加便利。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环境类案件47人,起诉44

(三)不断深化司法为民检察实践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需求。把人民群众获得感作为案件评判标准,优化办理环节,提高办案效率,持续缩减“案-件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河道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市容环境提升、土地违法问题整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49件。不断加强英烈保护“廊坊烈士陵园”暨“廊坊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存在的问题,向廊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小区内长期阻塞消防通道、中小学周边售烟点管理不规范问题,向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一)强化刑事立案监督

积极落实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制度,在全市第一个挂牌成立。调取筛选各类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档案30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人,均已判刑;监督撤案3件;对假冒“六神”、“大宝”、“云南白药”等品牌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立案3人,均已判决。

(二)强化侦查活动监督

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不批捕不起诉,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因证据不足不批捕69人,不起诉3人。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侦查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份,均被采纳和纠正。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追加起诉14人,已判决11人;追诉遗漏犯罪8人,判决8人。

(三)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列席审委会、提出抗诉等方式,促进审判机关完善自身防错纠错机制。同步审查法院一审判决 348件392人,先后对3份刑事裁判文书,向区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并获裁定更正;全面履行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四)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10名在押人员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建立在矫人员档案信息,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全部纠正。1名矫正期内犯新罪的人员,监督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法院做出了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裁定。1名监外执行到期的在矫人员进行收监审查,并收押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执行罚金700余万元,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五)强化民事行政监督

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现案件线索2件,并制发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4件,提请抗诉1件,已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坚持“抗诉息诉并举,监督服务双行”的原则,对不服法院裁判的申请监督案件,释法说理,促使申请人服判息诉。对3起借贷合同纠纷案支持起诉,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四、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一)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严格落实河北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对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和职能调整,形成了“4部1室”内设机构运行模式,实现了“一个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实行“捕诉合一”,建立4个专门办案组,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优化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配置,将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检察权运行更加高效。

(二)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全面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全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43人,占总数的53.1%,居全市首位,在全市召开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三)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认真落实检察官权利清单和司法责任制各项要求,推进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办案233件,办案量占比32%。

五、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一)依法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年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就全年检察工作和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报告;组织检察工作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次。

(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条,公开法律文书270余份,程序性信息700余条。建立完善新型检律关系,2019年共接待律师288人次,向律师提供阅卷105人次,全面听取律师意见建议36人次。

(三)不断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办案程序,开展流程监控15次,开展质量评查2次,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推行纪检部门列席案件讨论制度,列席会议30次。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六、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3次,党员会议20余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6篇调研成果,被市检察院集中刊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区委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7次根据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对党小组进行了调整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

(二)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开展“革命教育”“检察讲堂”“宪法宣誓”等活动,加强干警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宣传检察工作新理念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文章7篇,省级媒体刊发文章11篇,市级媒体刊发文章17篇;“两微一端”、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千余条。坚持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先后组织推选“最美检察官”“冀青之星”等活动,机关涌现出一批以张东辉见义勇为、李思蕾拾金不昧为典型的好人好事。

(三)持续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继续推进“1020人才培养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全年共组织参加实地培训41,组织参加网络培训300余人次。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辩论对抗赛中,荣获集体二等奖,2名干警获得全市十佳辩手荣誉称号,1名干警获得优秀辩手荣誉称号

四)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检务督查12次。坚持一岗双责,压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1次。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列席会议的形式,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自律提醒督促,与干警家属共同管好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朋友圈、休闲圈。

通过同志们的努力,2019年我院的工作亮点频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等多项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办理的孟某某等三人及单位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个,8名干警受到省市表彰,8名干警受到区级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向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实效性还有待加强;“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检察公信和检察权威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深举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更高要求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努力为建设强区新城、美丽安次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筑牢信仰之基。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局。坚持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从严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持服务社会稳定,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强安全感。坚持服务和保障民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惩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坚持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对案件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面、教育一片。

三是坚持深化监督,进一步守护公平正义。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不仅要求办案无冤,而且要求办案无瑕。我们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全面提高检察办案水平,严格保障各类案件质量,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作出检察贡献。

四是坚持素质建设,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巩固、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成果;锤炼担当、实干、奋进的工作作风,积极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继续推进“1020人才培养计划”,搭建成长平台,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

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的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的面貌。在新的一年里,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传承把检察事业进行到底的伟大精神,以坚如磐石的信心,以只争朝夕的劲头,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争当服务大局生力军、履职创新排头兵,为建设实力强、品质好、城乡美、民生优的幸福安次作出新的贡献!

  • 检察微博检察微博
  • 检察微信检察微信
  • 今日头条今日头条